浙江同城律师事务所

浙江同城律师事务所

当前位置:首页 > 法规动态 > 正文

最高法明确人民调解协议双方可就近申请司法确认

编辑:浙江同城律师事务所  时间:2011/06/25

    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的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》司法解释明确,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后,如果认为有必要进行司法确认的,可以就近申请确认。

  司法解释还规定,人民法院在受理的时候,具备确认条件的,可以当场作出确认决定。当事人同时到法院的,如果条件成熟,法院应当立即予以审查确认。即使不能当即做出是否确认的决定,法院也应尽量当即决定是否受理,尽量减少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。

  免费办理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

  又讯 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的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》司法解释规定,人民法院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,不收取费用。

上一条:最高法规范司法确认制度 六种情形不予确认

下一条:暂时没有!

请添加统计